汽輪發(fā)電機技術條件
Specification for Turbine Generators
SD 270-88
(試行本)
水 利 電 力 部 文 件
關于印發(fā)《燃煤電站鍋爐等技術條件
(試行本)》的通知
(88)水電技字第42號
(發(fā)文單位從略):
我部電站鍋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輪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輪發(fā)電機標 準化技術委員會分別起草的SD268-88《燃煤電站鍋爐技術條件》(試行本)、 SD269-88《固定式發(fā)電用凝汽汽輪機技術條件》(試行本)、SD270-88《汽 輪發(fā)電機技術條件》(試行本),SD271-88《汽輪發(fā)電機交流勵磁機勵磁系統(tǒng)技 術條件》(試行本),經(jīng)廣泛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審查通過,現(xiàn)批準自一九八八年七月 一日實施,供各單位在選用國產(chǎn)火力發(fā)電設備時使用。
這四個標準(試行本)分別委托上述三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解釋。各單位在使用 中如有問題、意見、建議等,可與所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組聯(lián)系。各秘書組 地址如下:
水利電力部電站鍋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水電部西安熱工研究所
水利電力部汽輪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水電部西安熱工研究所
水利電力部汽輪發(fā)電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水電部電力科學研究院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標準
SD270-88
汽輪發(fā)電機技術條件
(試 行 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1988-04-11發(fā)布 1988-07-01實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