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開展儲量標準培訓,推動成果應用轉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誰制定標準,誰就擁有話語權,誰掌握標準,誰就占據(jù)制高點”的重要指示,組織開展國內外儲量標準成果培訓,加強與國際礦產儲量報告標準委員會合作,推動開展國際培訓,服務礦業(yè)企業(yè)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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