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安裝外部的質(zhì)量。
4.1.4 與部頒現(xiàn)行規(guī)程或反事故措施、網(wǎng)(省)局事先提出的要求等是否相符合。
4.1.5 技術(shù)資料試驗報告是否完整正確。
4.1.6 屏上的標志應正確完整清晰,如在電器、輔助設備和切換設備(操作把手、刀閘、按鈕等)上以及所有光指示信號、信號牌上都應有明確的標志,且實際情況應與圖紙和運行規(guī)程相符。
涂去裝置上閑置連片的原有標志或加標“閑置”字樣,該閑置連片端子上的連線應與圖紙相符合,圖上沒有的應拆掉。
4.2 裝置上各繼電器的外部檢查按各有關試驗規(guī)程進行。
4.3 所有裝置的端子上以及繼電器與其他設備的接線桿或連接片上的電纜芯和導線的標號應正確完整,質(zhì)量應良好,且應與圖紙和運行規(guī)程相符合,并檢查電纜終端和沿電纜敷設路線上的電纜標號是否正確完整,質(zhì)量是否良好,是否與相應的電纜編號相符合。
新安裝裝置的檢驗如由基建部門負責時,生產(chǎn)部門的驗收人員在保護投入運行前也應按本章所列各條進行驗收。
4.4 檢查屏上的設備及端子排上內(nèi)部、外部連接線的標號是否齊全,與圖紙是否相符。
5 電流、電壓互感器及其回路的檢驗
5.1 檢查電流、電壓互感器的銘牌參數(shù)是否完整,出廠合格證及試驗資料是否齊全,如缺乏上述數(shù)據(jù)時,應由有關的基建或生產(chǎn)單位的試驗部門提供下列試驗資料。
5.1.1 所有繞組的極性。
5.1.2 所有繞組及其抽頭的變比。
5.1.3 電壓互感器在各使用容量下的準確度。
5.1.4 電流互感器各繞組的準確度(級別)及內(nèi)部安裝位置。
5.1.5 二次繞組的直流電阻(各抽頭)。
5.2 只有證實互感器的變比、容量、準確度符合設計要求后,才允許在現(xiàn)場安裝。安裝竣工后,由繼電試驗人員進行下列檢查。
5.2.1 測試互感器各繞組間的極性關系,核對銘牌上的極性標志是否正確。檢查互感器各次繞組的連接方式及其極性關系是否與設計符合,相別標示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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